凌勇告诉重庆晚报记者,妻子身体不适,这几天都喊头疼,所以没能前来。现在她每天还需吃药。由于全家举债治病,已经无力供女儿上幼儿园。
面对“连坐”式的赔偿结果,众多业主表示不愿意给钱,因为事发时大多数已出租给租赁户,要赔也该租赁户去赔。官司打了两年多,原来的租赁户早就搬了,而且有个房屋已经换了几拨租赁户了,难道要自己当赔匠不成。
业主们的代理律师周大成表示,按照法律规定,业主们赔钱后,可以向租赁户追讨,但时间相距太久,已经很难再找到那些租赁户进行追讨。
袁正敏的代理律师胡朝万表示,因为是终审判决,判决后即生效,如果业主不愿意支付,伤者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